主页 > 公告公示 >

公告公示

公告公示

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一季度重大信息公告

时间:2023-04-28 11:10   责任编辑:admin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  简称:镜铁山矿 
2.外文名称:Gansu Jingtieshan Mining Co. , Ltd.
3.法定代表人:雷永顺
4.注册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
5.经营范围:铁矿采选,铜矿采掘,白云岩开采,矿产品的仓储、批发和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可开展经营活动。)
6.办公地址: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邮政编码:735101  )
7.公司简介: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镜铁山矿业公司)位于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祁青工业集中区内,地理座标为东经98°3′,北纬39°22′。镜铁山矿发现于1955年,勘探于1956年至1958年,包括桦树沟和黑沟两个矿区。桦树沟矿区最初探明地质储量2.74亿吨,地质品位37.86%;黑沟矿区地质储量1.55亿吨,地质品位36.14%;桦树沟矿区经1974-1976年和1982-1997年两次补充勘探,新增铁矿石储量1.24亿吨,地质品位34.78%;铜金属量14.95万吨,地质品位2.08%。至今镜铁山矿累计探明铁矿石储量5.53亿吨,平均地质品位36.68%。铁矿石主要成份由镜铁矿、菱铁矿和褐铁矿组成。1959年甘肃省人民政府根据矿石的主要成份将桦树沟矿区和黑沟矿区统一命名为镜铁山矿。桦树沟矿区始建于1958年,为井下开采,黑沟矿区始建于1998年,为露天开采,2011年扩能改造后,桦树沟矿区设计开采能力450万吨;黑沟矿区设计开采能力450万吨。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023年一季度,镜铁山矿业公司资产总额23.7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73亿元,工业总产值1.73亿元,利润总额 1889.87万元;完成铁矿产量 248.13 万吨,铜矿产量5.06万吨。
三、2023年度一季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一季度,铁矿产量完成全年计划的28.36%,铜矿产量完成全年计划的20.23%。
四、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2023年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 目 2023年3月31日 2022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元) 2378341267.72 1596036385.23
营业收入(元) 172602993.98 172980537.56
 
 
五、企业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2022年末,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年度内,镜铁山矿业公司的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
 
 
六、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任职信息
2023年甘肃镜铁山矿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任职信息表
姓 名 职务 任职时间
雷永顺 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无变化
王文军 副经理 无变化
王东华 副经理 无变化
颜贵军 副经理 无变化
牛   魁 总工程师 2022年4月12日任职
 
 
2023年一季度,镜铁山矿业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企业负责人薪酬。
七、员工收入水平
2023年一季度,镜铁山矿业公司预算工资总额3250万元,在岗职工工资实发金额3160.4万元,控制在预算计划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0.89万元,同比增加1.7%。
八、营业收入完成情况
2023年一季度,镜铁山矿资产总额23.7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73亿元,工业总产值1.73亿元,利润总额 1889.87万元;完成铁矿产量 248.13万吨,铜矿产量5.06 万吨。2023年一季度,铁矿产量完成全年计划的28.36%,铜矿产量完成全年计划的20.23%。
九、职工权益维护
(一)职工培训、职称情况
   2023年一季度,镜铁山矿业公司开展了12次培训,累计培训1665人次。
(二)工会工作情况
2023年1季度,工会继续贯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宗旨,贯彻“企业有价值,员工有尊严”方针,不断加大关心职工力度。春节人均发放500元福利券共1412份;五必访、生日劵共计动用工会经费49398元,慰问走访60多人次;岗位送温暖动用工会经费近1万元;春节期间组织文体娱乐活动、“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纪念BG大游真人建厂65周年职工拔河比赛活动,不断丰富矿区职工工余生活。班组建设方面为3个车间的11个班组配备电磁炉、烧水壶、微波炉19台,1个班组更新活动室展板等班组建设基础设施。
十、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对企业的影响
无。
十一、有关部门(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