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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一季度重大信息公告

时间:2023-08-04 15:34   责任编辑:admin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嘉峪关宏晟电热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宏晟电热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章燎
(三)注册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
(四)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技术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气安装服务。
(五)办公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嘉东工业园区
(六)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20日,是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能源产业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专业化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集团公司电力能源产业安全生产、供应保障和健康发展,承担集团本部发供电业务(含余压余热发电)、调度指挥、用能管理、通讯设施管理等职责,是符合国家电力产业政策,集发电、供热、供风、冶金余压、余热、余能回收利用为一体的综合利用发供电企业。公司以租赁经营方式运营东兴铝业公司自备电厂和宏兴股份公司余压、余热发电机组、高炉鼓风机组,以委托经营方式运营宏兴股份公司、东兴铝业公司电网资产。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截至2023年3月末公司财务状况:
1.资产总额:106.66亿元,同比增加12.59亿元,增幅13.38%;
2.负债总额:71.05亿元,同比增加14.42亿元,增幅25.46%;
3.所有者权益:35.60亿元,同比减少1.84亿元,降幅1.95%。
(二)2023年1-3月公司累计经营成果:
1.营业收入:16.45亿元,同比减少1.99亿元,降幅12.87%。
2.营业成本:16.44亿元,同比减少1.99亿元,降幅10.84%。
3.利润总额:194.55万元,同比增加2.95亿元。
4.净利润:165.37万元,同比增加2.95亿元。
三、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1.营业收入:16.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目标的96%。
2.利润总额:194.55亿元,同比增加2.95亿元。
四、环境保护情况
(一)一季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
一季度,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排放合格率100%,排放二氧化硫350.63t、氮氧化物690.54t、烟尘48.64t。
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排污许可要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学习《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集团公司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编制下发《公司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分解落实公司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任务,与各分公司签订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根据集团公司《绿色发展体系建设方案重点任务台账》《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台账》,针对公司2023年建设项目,按月分解落实任务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3.贯彻《甘肃省安委会办公室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生态环境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编制发布《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规章制度教育培训、环保设备设施隐患排查治工作。
4.按照《嘉峪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对新能源项目输电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资料进行审核,做好迎检准备。
5.依据甘肃省环科院《2023年发电行业核查工作要求》及核查资料目录,组织2023年碳核查准备工作,整理核查资料。
6.按照《嘉峪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一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的通知》要求,向集团安全环保部提报铝电分公司通流改造项目相关资料。